一次完整的勒索攻击链条里,一般会有多种分工角色,这也是目前勒索攻击犯罪活动的显著特点。特别是RaaS(勒索即服务)模式这种新型犯罪活动形式的出现,将勒索攻击演进出“商业服务行为”,通过会员、订阅或定制,向其他“攻击者”售卖勒索攻击相关服务。
RaaS的出现,不仅降低了勒索攻击的准入门槛(甚至无需任何网络攻防技术与知识即可发起攻击),也增加了勒索攻击的防护难度,更带来了巨大的“内鬼”作案风险。
其中,勒索软件开发方主要负责勒索攻击中软件、工具、生成器等相关能力的开发,是整个攻击中的上游“制毒者”。勒索攻击行为发起方主要负责实施具体勒索攻击和串联攻击行动中的人员组织,其有可能是一个个体,也可能是一个由组织者和执行者组成的团伙。
对于勒索攻击中的渠道方来说,勒索攻击可能是攻击者定向发动的,也可能与其他的一些掌握“肉鸡”资源的犯罪组织合作。而勒索攻击中的代理方,主要负责拓展和助攻勒索赎金缴纳的成功率,与勒索发起方同样是合作分成收益关系。
值得一提的是,勒索攻击产业化、链条化后,勒索犯罪团伙时刻都在与安全工作者们隔空对抗,试图找到更多绕过安全机制的方法。这也是防护能力需要持续升级改善的根本原因。安全有效性从不会一劳永逸,而需要持续安全运营。
监制:张宁策划:李政葳 制作:姚坤森
“数字敦煌”推动交流******
【案例展示】
“数字敦煌”推动交流
敦煌研究院院长 苏伯民
为实现敦煌石窟的永久保存、永续利用,20世纪90年代初,敦煌研究院提出“数字敦煌”的理念,探索运用计算机技术和图像数字技术,再现和保存珍贵敦煌文化艺术。历经30多年的发展,目前已建立起一整套文物数字化采集、加工、存储、展示等的关键技术体系,形成了数字化摄影采集、洞窟三维重建、洞窟全景漫游等海量数字化资源。
2016年,“数字敦煌”资源库上线,实现了30个洞窟整窟高清图像和全景漫游节目全球共享,目前访问用户遍布全球78个国家,累计访问量超过1680万余次。“数字敦煌”资源库成为面向全球传播敦煌文化的重要窗口和品牌。
敦煌石窟是丝绸之路多元文明互鉴共融的结晶。借助互联网平台和技术,“数字敦煌”推动了各国文明对话和文化交流,增进民心相通,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共同创造数字时代新型文化文明成果作贡献。
(光明日报记者 王禹欣、陈海波整理)
《光明日报》( 2022年11月09日 10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